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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Google、Facebook们的“死”,换文学、音乐、影视人的“生”!
发布时间:2019-04-25 14:28
一、死生有道
数字广告市场
谷歌母公司Alphabet 2016年第四季度广告营收223.99亿美元(数据来源:Alphabe 2016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
Facebook 2018年第三季度广告营收135.39亿美元(数据来源:脸谱网NASDAQ:FB 2018财年第三季度财报)
网上数据驳杂,本文不作细致考究,这里仅根据大致比例略作估算(如有可考的详实数据,欢迎指正):全球数字广告市场为3000亿美元上下,整个广告市场有6000亿美元规模。
Google、Facebook(下文简称G&F)为代表的那些通过技术/流量优势,吸引广告商投放,以广告收入为主要商业模式的互联网应用,共分了3000亿美元的全球数字广告市场。
死与生的轮转
不说3000吧,就说1000亿美元,失去这一块,虽然不至于“死”,但对G&F们来说也必定痛入骨髓。而文学、音乐、影视等内容创作者得到这一块呢?则能变得“生”气十足。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
提供一个新的广告模式,在这个新模式里,广告主、内容创作者、网友这三方都能比在G&F们当前所提供的网络体验里受益度要更稳、准、狠——广告主的广告投入是一个大致稳定的值,总盘子就这么大,有了更好的选择,1000亿美元说失去,可能也就失去了。
怎样才能有序、良性、可持续的做到这一点?
兴趣小队共享广告收入。
兴趣小队A有1000名队员,广告主B在小队A投放了一个广告C(广告C:投放10天,每天100元,共1000元),每名队员每天可点击一次按钮“赚币”,每一次“赚币”——广告主付出0.1元,其中该队员得到0.05元、小队集体得到0.03元、网站得到0.02元。投放结束,1000元的广告投入,小队A(所有队员+小队集体)共得到800元,网站得到200元。
小队里的优质贴子接受“赞赏”,但是,和微信、微博、文学网站等的“赞赏”不同在于,队员在这里的“赞赏”,无需从现实的钱包里充值后“赞赏”,而是将得自“赚币”的收益(0.05元)用来“赞赏”——降低了网友“赞赏”的心理门槛,从而提高优质内容的“付费”(阅/听/看)率。
在这个玩法里,即使所有的参与方:A小队集体、A小队所有队员、A小队的优质内容创作者、A小队的管理层、广告主B、网站,都能从中受益,但是,1000元、800元、0.05元的说明数据是如此之微薄,哪怕是其中受益最大的优质内容创作者看了,也不免嗤之以鼻,“说实话,我们网文作者稀罕你那几百块的广告费?”
往小了看,轻如鸿毛;往大了看,重若千钧。
项目D(兴趣小队和网站共享广告收入的兴趣主题社区)有亿级用户、百万级兴趣小队,N个广告主一年内共投放了1000亿美元广告,所有兴趣小队可共享800亿美元,其中,300亿美元是小队集体所得——用于围绕“兴趣”经营小队,500亿美元是所有用户得到——用于提现、用于给喜欢的内容(文字、漫画、音乐、视频…)“赞赏”。
几百块的广告费不在乎?几百亿的广告费呢?
无论是几百块还是几百亿,这个数字要看,但更要看的还是在这个“玩法”下,所有的参与方是否都能真正从中长期的、可持续的获益,这才是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几百块轻易可成,几百亿也绝非触不可及。
兴趣小队受益
兴趣是真正的刚需。可惜,无论是中文兴趣社区的佼佼者百度贴吧,还是QQ兴趣部落,抑或国外兴趣社区“Amino”,产品体验如何迭代,其本质玩法依然十数年如一日,并无新的突破。
一个兴趣小队等同于一个小型网站,最核心的无非是人和内容。项目D“兴趣小队共享广告收入”,300亿美元为小队集体所得,使人受益;500亿美元中有大部分会流通向优质内容创作者,使优质内容不断脱颖而出。人与内容俱全,以“钱”为催化剂促进经营,“兴趣”这一被看低地命题,才有机会焕发新的活力。
广告主受益
①怎样找到精准用户 ②怎样让用户更接受广告 ③“我知道我的广告费浪费了一半,但不知道是哪一半”
这或许是广告主最为关注的三个问题了。
兴趣小队以类群分,同爱好者相聚一处,其用户的精准度仅为常规,和G&F们以技术手段追踪的用户精准度相比,在①这方面,D项目或许还要算略逊一筹。
但在②③,D项目“兴趣小队共享广告收入”的出奇制胜却要胜出许多。
广告费的大头由用户得到,改变了广告主和用户之间的关系,从泾渭分明变得更加和谐,使得用户更接受广告;如果广告主此前不知道“一半的广告费如何浪费了”,那么在D项目里,可知的是,“浪费”在了用户手里,并且发挥出比让用户直接“提现”更大的能量,促进了更好地小型生态。
良性闭环小生态▲
这样一对比,广告主是否会更倾向D项目的玩法而放弃在G&F们的投入阵地?毕竟,玩法内核的不同导致维度的不同,不同维度的打击才最为致命。
内容创作者受益
数字版权、数字音乐等一系列在互联网时代碰壁的世纪难题,孜孜以求的无非是怎样让更多网友心甘情愿的付费。主观爱的浓烈,是一种心甘情愿;客观创造条件——无需从现实的钱包里掏钱,也能让更多人心甘情愿。
D项目是一个平台,是一个兴趣小队和广告品牌互相对接(满足)需求的平台,内容创作者在这里是第四方,可以说既在局外,也在局中。所有相关参与方都能在D项目中受益,但无疑,内容创作者群体是受益最大的。因为,从来青铜,始见黄金。
“分钱是一门艺术”
无论“看广告让用户免费看正版小说”的连尚文学,还是在聊天/看新闻/购物/玩游戏中都能有收益的聊天宝,抑或趣头条、购物返现、APP锁屏广告、视频广告、移动游戏实物奖励等,本质都是分钱给网友,且钱的来源不一而足,有广告商的钱、有合作方的钱、有融资的钱。但“分钱”,是一门艺术。
上述项目“分钱”的基本单位,均为个人用户,更强调个人利益及体验,且分到的有钱、虚拟币(可提现的、不可提现的)、代金券、话费、实物奖励等。从是否长期可持续的角度,大家可前往对应项目考察。
D项目“分钱”的基本单位,为兴趣小队(结构:小队集体、小队管理层、小队队员),且分的就是钱(钱的来源为广告主充值),更强调用分到的钱围绕“兴趣”去使用——因兴趣而来、为兴趣而经营,以此激活更多更优质的内容创作、达成更好更稳健的用户留存。如此对比,D项目的“分钱”,或许分的更有水平、更有价值一些。
可以负责任地说,任何玩法,脱离了“长期可持续”这一点的衡量,都是不负责任的。
二、解决方案
点子和idea,一对中英文的难兄难弟。大家可能对这两兄弟有一些误解。
无论点子还是idea,代表的都是“一个解决方案”。而解决方案,是有不同程度能量的。我归为三类:
第一类。面对一个问题,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
第二类。面对一些问题A、B、C、D(ABCD属于同一圈层),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把他们都解决。
很久前看过一期节目,是讲中国古代土木建筑的艺术。(大意)一个建筑团队,要造一个皇家园林,面临着短工期、人烟稠密的都市、运输量大、园林要造的精致等一系列问题。最后团队开挖了一条短渠,用水运解决运输、工期问题,用掘出的土垒造了一座假山提高园林精致度……这个例子可能不太典型,但多少是这个意思。
第三类。面对一些问题A、B、C、D(ABCD不属于或不完全属于同一圈层),想到了一个办法可以把他们都解决。
D项目“兴趣小队共享广告收入”就属于这一类。兴趣群组怎么才能走出低迷、变的更好玩?广告主和网友的关系怎样才能更和谐?内容创作者怎样才能在互联网“免费为王”的时代辟出一条生存之道?……都能在D项目的方案里找到答案。
第一类的价值未必就比第二第三类要小。但考虑到竞争无处不在的事实,创业者更应追求第二第三类解决方案所带来的从容。第一类或许还都是人人都能想到做到,但第二第三类很多时候都会带着独特的个人印记、世界观才会成形,这些独特之处,正是它们的护城河。
三、规则之力
科技力量在这个时代,日新月异、突飞猛进,所有人都在谈及“核心技术”。这没错,但我又觉得有一点不对。
有些人不喜欢看偶像剧,有些人不喜欢体育运动,有些人对地理历史完全不感兴趣,有些人对美食毫无留念……再美好的人事物,也总会有人对他们“不感冒”。
从互联网从业者的角度来看,科技是如此显著地推动着社会、时代的进步。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优化”“5G”等所代表的大环境、大趋势下,从最直接的参与者来讲,它需要你掌握“代码”“程序”“电子”“工程”等等专攻术业。可有一大批人,如互联网的运营、市场、UI,对“代码”“程序”“电子”“工程”等毫无兴趣,完全没有动力去学习。怎么办?这些人就注定只能在以技术迭代为主旋律的时代做些边边角角的修补工作,再也难以走到那个近在眼前又远在天边的时代中心了吗?
我觉得这不对。
科技是知识的体现。知识代表着力量,但知识并非唯一的代表着自然法则演化的力量。
以我个人而言 ,我觉得“力量、知识、规则”,三者互相促进、制约、等换,构成了这个世界的基本组成。力量就是知识,力量就是规则,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规则,规则就是力量,规则就是知识,三者等换,无一不可。
一支枪可以代表纯粹的力量;枪从无到有的出现、推动人类从使用冷兵器到使用热兵器,得益于科技的进步,源于知识的发展;采用流水线加工的方式生产枪支,有效的提高了生产效率,侧面提高了“枪的(数量使用)力量”,而这,正是规则的意义与作用。当然,这三个类比并不完全互相契合,但也大致可以说明“力量、知识、规则”的异同。
长期以来,流水线加工作为一门企业管理方法的“知识”为世人所知,而并非作为一个可与“力量”“知识”鼎足而立的核心基础组成存世,在我个人看来,这实是阻碍人类社会更清楚认识自己的一道屏障。“规则”,它有足够的意义与价值,作为一个独立的、纯粹的世界组成基础而存在。
G&F通过技术手段,标记精准用户的精准行为为广告主服务,可以看做以技术为手段的“知识之力”;D项目“兴趣小队共享广告收入”的新玩法,并无技术上的新突破和应用,但能带来多维度的质变和价值,可以看做是模式为主的“规则之力”。
规则之力,还有太多的潜能等待我们去探索与挖掘。并且,人人都可成为规则行者。
“标题党与否,有人管争,有人管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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