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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超4亿粉丝推荐”,哈啰出行因虚假宣传被罚4万

发布时间:2022-06-28 16:31


哈啰出行 广告法

近日,因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哈啰关联公司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4万元的罚款。


从信用中国网站获悉,被罚的原因是,该公司通过车行(电动车经营部)墙面、墙体灯箱以及店内销售的电动车附带使用说明书里宣传“哈啰超4亿粉丝推荐”等内容,将使用“哈啰出行”APP用户人数认定为推荐人数,并在特定场合进行宣传,误导购买哈啰电动车的消费者使其误认为哈啰电动车有超4亿人购买、使用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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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否则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哈啰出行表示哈罗电动车基于哈啰APP当时的注册用户数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哈啰总注册用户达到5.14亿,超4亿用户推荐使用哈啰”等相关内容,于2021年中旬起在部分哈啰电动车门店的宣传物料上使用了该用语。


但于2021年末已停止在门店使用该宣传用语。由于线下门店宣传物料的更换有所滞后,导致仍有部分门店留有相关宣传语。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与指导下,现在哈啰电动车已积极整改并全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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