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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条新闻引起了版权行业朋友们的关注,那就是前央视主持人赵普,在其短视频账号上发布的一条短视频涉嫌侵权,被告上法庭,因其拒不执行判决结果而被“限高”。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湖南XX文化公司创作了系列纪录片《了不起的匠人》,而赵普在未取得其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里面的素材制作视频,并在短视频媒体上发布。同时,还制作了徽墨、漆器等主题的短视频,其拍摄主题、视频画面及文案,均与《了不起的匠人》存在相似。
本文来源于广告门 adquan.com

经法院审理,认为赵普使用这些素材的行为已超出必要限度,属于不合理使用。最终于2023年7月做出判决,要求赵普在其短视频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天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而后因为赵普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法院于2023年12月6日,向赵普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前央视主持人因短视频侵权被“限高”?这一新闻很快引起了短视频及版权行业人士的关注,卓特视觉作为版权行业的一员,也经常与各种自媒体合作,根据我们的经验,小卓老师帮大家总结了以下几条避坑指南,希望自媒体在制作视频时,谨慎使用,避免侵权风险!
01 画面侵权

卓特视觉【图片】素材编号:1411583780
使用未经授权的视频或图片,比如直接从网上搜索的不明来源的素材,即使你在使用时标注了“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等免责说明,也无法改变侵权行为的事实,区别只在于情节的轻重和判罚的金额上。特别是如果有人物的话,会涉及到肖像权;还有一些涉及到物权,比如埃菲尔铁塔的夜景就是有单独版权的,这些都需要注意。
另外还有一类侵权重灾区,那就是影视剪辑类自媒体,有时候为了流量,他们会在未取得出品方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当下流行的爆款影视剧进行剪辑,这样的侵权风险是很高的,而且现在平台也都有保护机制,如果检测到你的内容可能侵权,就不会审核通过让你发布。
02 文案侵权

卓特视觉【图片】素材编号:1962278781
有些自媒体为了省事,会搜集一些播放量较高的视频,把别人的文案摘抄下来,放进自己的视频里,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洗稿”抄袭。建议大家除了引用一些名言名句外,尽量使用自己的原创文案。像之前刘德华代言的奥迪“小满抄袭门”,就是因文案高度相似而侵犯了“北大满哥”的版权,最后以致歉声明结束。
03 音乐侵权

卓特视觉【图片】素材编号:1678749450
大家在剪辑视频的时候都会搭配一些背景音乐,有些自媒体创作者会使用短视频平台上自带的一些音乐,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音乐仅限于在平台上发布使用,如果你要发布到其它平台,就会涉及侵权。
除了音乐,还有一些音频也不能随便使用,比如影视剧的配音,之前就有用户在B站因上传了电影《我不是药神》的音频,被判罚65000元。
04 字体侵权

卓特视觉【图片】素材编号:1575815167
和音乐一样,如果你使用的是平台自带的字体,那么仅限于在平台上发布。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剪辑软件中也会自带一些字体,但大部分字体是仅供个人内部学习参考使用的,如果你是商业性质的展示,就需要另行购买使用权。
最后为大家附上新《著作权法》中关于侵权行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版)
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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