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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孤舟;来源:DoMarketing-营销智库(ID:Domarketing-001)
一直对创作者很宽容的微信公众平台,终于也要统一对公众号的商业广告发布收“过路费”了。继微博、抖音、小红书、B站、知乎之后,微信官方终于对公众号广告的发布行为进行“收权”管理,并统一以商业合作金额的5%作为平台服务费进行过路费“抽水”。
5月24日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营销内容的公告》称,自2023年6月30日起,公众号运营者与第三方商业合作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如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应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进行发布。若未通过腾讯官方广告平台发布,平台将依照运营规则对相关内容和帐号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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